关于上半年会计资格考试常州考区报名的通知
根据《会计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5上半年全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5〕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上半年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资格证书。
部队系统的会计资格考试等相关事项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考科目及考试方式
会计资格考试报考科目为: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均为计算机考试(三科连考),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小时;珠算五级科目的考试按照《全国珠算技术等级鉴定标准》进行。
三、注册、报名时间和方式
考试采用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网上注册
全省2015年2月7日放开考生进行注册,报考人员可访问kj./cityaccout/city.jsp(点击打开)。
2、考生报名具体日期
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2月15日,登陆kj./cityaccout/city.jsp(点击打开),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选定考点和考试日期等,考生应在网上报名信息填报结束后1小时内完成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方为成功有效,否则网上报名信息自行失效。凡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选择的考点和考试时间将不能更改,如未能按时参加考试,则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成功后考生可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认真阅读表内相关内容。
3、缴费发票的领取
需要缴费发票的考生,自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20日,持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工作日期间到报名时所选考点的财政部门领取缴费发票(具体地址点击下载)。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15年4月25日起,登陆常州市财政局网站,点击“2015年上半年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游标,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收费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考试费各为50元,珠算鉴定费为15元。
六、参考用书
根据本人自愿,如需要购买2015年上半年会计资格考试参考用书的考生,可前往常州市化龙巷1号恒利大厦A座5楼(常州市财会教育中心)购买,联系电话:86800339。
参考用书价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整套购买100元/套。
七、成绩公布
考生报考的三门科目考试成绩必须在同一个考试周期内全部合格,才能取得申领会计资格证书的资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三门科目的考试成绩当场亮分公布,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待省厅公布成绩后发布,届时考生可登陆常州市财政局网站(点击打开)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八、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会计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关于2015年上半年会计资格考试常州考区报名的通知》、《江苏省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江苏省会计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2015年上半年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流程》等,报名后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规定。
2、因全国会计资格考试题库(新版)正处于对接和测试阶段,故我省上半年会计资格考试仍延用全国会计资格考试题库(旧版)。
3、报名考试期间,谨防电话、短信、邮件等信息诈骗。
附件:1-4(点击下载)
1、会计资格管理办法
2、江苏省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
3、江苏省会计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4、2015年上半年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常州市财政局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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