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立“八个机制”构建县级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山东省财政把贯彻预算法作为预算管理改革的基本遵循,紧紧围绕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的目标,着力建立健全“八个机制”,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省构建起“全面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管理高效、运行稳健”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建立规范的县级预算编审机制。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实、编全收入预算,将县级政府及部门的各项收入、上级提前下达的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和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等全部编入预算。编细、编准支出预算,提前筹划、提早安排下年度支出项目,力争年初支出预算具体到部门、细化到项目。分清主次、轻重缓急,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顺序统筹安排支出预算,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建立稳健规范的县级收入增长机制。将依法征税管费贯穿试点县收入工作全过程,切实将经济发展的成果反映到财政收入上来。完善税收保障机制,加强非税收入征管。
建立县级政府财力综合运筹机制。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上先行先试,从整合重大项目资金、重点科目资金、转移支付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政府债券资金入手,提高试点县政府财力综合运筹水平。对省、市两级切块下达的资金,打破部门界限,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切块资金结合使用。在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试点县,积极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集中资源投向扶贫开发。
建立常态化县级预决算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县直部门全部公开预决算,全面公开专项资金、政府采购、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国有资产等信息。细化公开内容,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支出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明细到经济分类科目,详细说明“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建好信息公开平台,在县政府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公开预决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完善县级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严格依法依规举借债务,除在依法批准的限额内通过申请省政府代发债券方式举债外,试点县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举借政府债务。严格按预算规范债务管理,将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收支分别纳入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加快存量债务置换工作进度。严格债务风险管理,规范政府融资行为,加快建立债务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
完善县级财政投融资机制。积极对接省市政府引导基金,做好项目储备、筛选和推荐工作,吸引基金投入县域重点项目。推广运用PPP模式,规范PPP项目运作,用好财政奖补等政策,助推县域PPP项目落地。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融资机制,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服务等投资项目建设。坚持依法合规、物有所值、量力而行原则,做好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分析,注意防范财政风险,提高融资有效性和精准性。
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结合2017年试点县预算编制,全面推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缺少绩效目标的一律不列入预算。开展县域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聘请第三方独立机构进行评价,并探索公开第三方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对绩效较好的项目优先支持,对绩效较差的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
建立健全县级国库管理机制。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力争2016年年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覆盖所有县直部门、乡镇和所有财政资金。加强暂付款管理,压减暂付款规模,严格对外借款管理,严禁向企业、非预算单位借款。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改进完善编制办法,做好县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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